新版液态法白酒、固态法白酒国家标准解读
最新版的国家标准白酒质量要求第13部分:液态法白酒国家标准GB/T 10781.13-2026;白酒质量要求第14部分:固液法白酒国家标准GB/T 10781.14-2026,都已在2026年7月30日发布,将在2027年2月1日起实施。
液态化白酒国家标准GB/T 10781.13-2026,将代替原来的液态法白酒国家标准GBT/20821-2007;固液法白酒国家标准GB/T 10781.14-2026将代替原来的固液法白酒国家标准GB/T 20822-2007。
从生效时间来看,这是液态法白酒和固态化白酒的国家标准在2007年推出以后,20年来做的第一次的修订。修订的内容在新版国家标准的前言里有概要的介绍。
我对比了新标准和老标准的内容,觉得有以下两个重要的地方值得关注。
(1)在定义上,新标准取消了可以在液态法白酒和固态法白酒中添加食品添加剂的规定。
老标准里,液态法白酒的定义为:“以含淀粉、糖类物质为原料,采用液态糖化、发酵、蒸馏所得的基酒(或食用酒精),可用香醅串香或用食品添加调味调香、勾调而成的白酒。”
新标准里,液态法白酒的定义为:“以粮谷为原料,采用液态发酵法工艺所得的基酒,添加或不添加谷物食用酿造酒精,不直接或间接添加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精制加工而成的白酒。”
固液法白酒的定义也一样,取消了“添加食品添加剂调香调味”这项内容。


2026年7月30日发布,将在2027年2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液态法白酒国家标准”的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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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准在固液法白酒中取消了原标准中固态法白酒不低于30%的规定。按照原标准,在液态法白酒里添加不低于10%、超过30%以上的就属于固液酒,如果低于30%以下的就属于液态酒。新标准取消了固态法白酒不低于30%的规定,改为“以液态法白酒或以谷物食用酿造酒精为基酒,利用固态发酵酒醅或特制香醅串蒸或浸蒸,或直接与固态法白酒按一定比例调配而成,不直接或间接添加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具有本品固有风格的白酒。”
这个比例的取消,在市场上可能产生的后果是固态法白酒添加的比例和数量降低。因为没有说一个具体的数据,其后果可能就是固态法白酒的添加低于30%的也算固液法白酒。


2026年7月30日发布,将在2027年2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固液法白酒国家标准”的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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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准中,液态法白酒的理化指标一项是新增加的,即“产品自生产日期小于或等于六个月执行的总酸总酯指标和产品自生产日期大于六个月执行的酸酯总量指标”,请看下表:

固液法白酒的理化指标同样增加了一项,请看下表:

这两个标准中的总酸总酯和酸酯总量,可以作为固液法白酒和液态法白酒区别的量化指标。取消原来的固态法白酒不低于30%的这个量化指标之后,如何区别液态法白酒和固液法白酒,就要看它们的总酸总酯和酸酯总量了。从上面两个表中即可看出,固液法白酒的总酸总酯要高于液态化白酒。
新标准中,产品自生产日期起,6个月老熟的效果这么明显,酸酯总量的提升幅度这么大,也让我印象深刻。能列入国家标准,背后一定是有实验数据支持的。从这个标准里能得出这样一个结论:随着老熟时间的增长,也不需要太长,大约6个月左右,酸酯总量就会有明显的增加提升。


2007年颁布的液态法白酒国家标准,这个老标准即将被新标准所取代。


2007年颁布的固液法白酒国家标准,这个老标准即将被新标准所取代。